2022-03-15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档案著录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档案著录标识符号、著录用文字、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、目录数据库、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。本标准是对《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》(HJ/T 9—95)的修订。
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(HJ 9—2022代替 HJ/T 9—95)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|ICP备案编号:
网站标识码:bm17000009|
版权所有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ICP备案编号:
网站标识码:bm17000009